先定義『沈迷網路』 -- 有很多學者提出了很多論述,來說明和定義『網路成癮』;但是,目前胖子還找不到幾篇文獻探討『沈迷網路』,因此,胖子決定自己下定義。 胖子對『沈迷網路』的定義,是以『概念型定義』,而不是用『操作型定義』來論述。因為,太過學術性會有至少兩個大問題 -- 一來,胖子這麼懶,實在沒辦法弄出一篇論文來說明一個想法;再者,看倌們恐怕也讀不下去啦! 先舉例說明『概念型定義』和『操作型定義』的差別。 概念型定義: 智力是一個人的聰明程度」。 操作型定義:智力是指在「魏氏兒童智慧量表」上的得分,也就是說,要用「魏氏兒童智慧量表」讓受測者操作,然後從受測者的得分來判斷其智力。 再白話一點, 『概念型定義』是解釋一個概念, 『操作型定義』則一定要用很科學的量測方式得出數據,然後才能比較精確地定義。 胖子對『沈迷網路』的定義是: 只要一個人在閒暇時,花費超過 1/3 以上的時間在使用網路提供的各種功能 — 包含電腦和手機 — 來打發時間,就算是『沈迷網路』。 把這個定義再擴大解釋,則只要一個人在閒暇時,花費超過 1/3 以上的時間重複做某件事情,就可以叫『沈迷』。 也就是說,有人在閒暇時,花費超過 1/3 以上的時間讀小說,叫『沈迷小說』;花在賭博,叫『沈迷賭博』;花在喝酒,叫『沈迷喝酒』 …… 依此類推,任何事物,花那麼多時間在上頭,都叫『沈迷』。 再舉個例子來說明, 胖子自己,每天工作的時間,『平均』是 5 個小時;也就是說,除了睡覺那 6 、 7 個小時外,胖子的閒暇時間『平均』是 10-12 小時;這時,如果我花費 3-4 小時在電腦前上網玩耍 -- 包含打魔獸、看 YOUTOBE 、看 LINE 、 FB 、抖音、 IG…… 那就是『沈迷網路』。 從這個角度來看,好多朋友其實都符合這樣的條件; 也就是說,別懷疑!您也是『沈迷網路者』有木有!!?? 對啦!胖子其實要探討的就是這樣的對象,而不是那些已經『沈迷』到有病的對象啦! 現在,請誠實地問自己: 沒有手機,您會不會死??或者,會不會很想...